信托业(Trust Industry)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在国外已有3800年的历史,因为它一头连着货币市场,一头连着资本市场,一头连着产业市场,既能融资又能投资,被誉为具有无穷的经济活化作用。用美国信托权威思考特的话说,“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
据最早的文字记载,信托是来源于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但具有原始特性的信托,则起源于英国的“尤斯制”,英国是信托业的发源地。
中国现有信托规模
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突破26万亿元,达26.25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3859.60亿元),同比增长29.81%,较2016年年末的24.01%上升了5.8个百分点。
截至2017年年末,信托行业固有资产规模达到6578.99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96.75亿元),同比增长18.12%。
从所有者权益来看,2017年年末信托全行业规模为5250.67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77.22亿元),同比增长16.63%。
2017年,信托行业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从同比指标来看,信托全行业实现经营收入1190.69亿元,相较2016年年末的1116.24亿元,同比增加6.67%。
从信托资金的投向来看,工商企业依然稳居信托投向的榜首,其后依次是金融机构、基础产业、证券投资、房地产。截至2017年年末,五大投向占比情况如下:工商企业占比27.84%,金融机构占比18.76%,基础产业占比14.49%,证券投资占比14.15%,房地产行业占比10.42%。与2016年年末相比,变化在于基础产业超过证券投资升至第三位。
2017年信托业资产规模增速有所放缓,但实现稳步增长。在宏观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和强监管形势下,信托业粗放经营、专业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亟需改变。
未来,信托公司需进一步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走集约化、创新化道路。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回归信托本源,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信托业起源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为三大阶段,即: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整顿阶段(1993—2001)和规范阶段(2002至今)。
1、中国的信托业始于20世纪初的上海。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专业信托投资机构——中国通商信托公司,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托总局。
2、新中国建立至1979年以前,金融信托因为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信托没有能得到发展。
3、1979年10月,国内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此后,从中央银行到各专业银行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纷纷办起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到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共有1000多家,总资产达到6000多亿,占到当时金融总资产的10%。
4、从1999 年开始,人民银行就对原有的239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拟合并保留60家。
5、进入 2001年,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信托业基本结束了长达三年的“盘整”格局,跃出谷底,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6、2002年7月18日,《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进而为信托投资公司开展资金集合信托业务提供了政策支撑。至此,由《信托法》、新《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和规定构成信托的指导纲领。
7、2007年至2012年,规范后的信托行业,迎来的大爆发的5年,信托主要是充当银行规避监管、表内资产表外化的重要工具,四万亿经济刺激后,货币政策收紧,信托作为银行之外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作用得到彰显。包括房地产信托、政信信托在这一时期也得到较快发展;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信托业资产规模已接近第一个十万亿元。
9、2008年银监会又相继颁布了五大信托业创新业务指引。
8、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再次进入行业调整时期;这一时期,信托业发展面临“五期叠加”的外部经营环境考验,实体企业经营绩效显著下滑,信用风险显现,信托项目兑付压力增大,极大冲击了行业发展基础,在这种背景下,99号文下发,信托公司股东承担流动性支持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另外,信托业面临的另一个重大挑战来源于资管行业的全面开放。
9、2016年下半年至今,行业阶段性复苏时期,主要表现为信托资产规模增速加快,经营业绩有所改善,这主要还是在于强监管下,基金子公司、券商等通道业务受到证监会的更大限制,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房地产信托调控并没有明显收紧,加之债券等融资渠道收窄,房企、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回流信托渠道明显,传统信托业务得到一定提振。
历次全国性清理整顿
自1982年以来,中国信托业经历了六次清理整顿,几起几落。公司数由1988年高峰时的1000多家,下降到1998年底第五次清理前的239家,后经进一步撤并重组,经重新登记仅剩下50多家,总资产曾由1996年高峰时的6000多亿下降到第五次整顿后03年的2579亿。
信托业基本功能
1、财产事务管理功能
财产事务管理功能亦称财务管理功能,是指信托业受委托人之托,为之经营管理或处理财产的功能,即“受人之托、为人管业、代人理财”,这是信托业的基本功能。
2、融通资金功能
是指信托业作为金融业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赋有调剂资金余缺之功能,并作为信用中介为一国经济建设筹集资金,调剂供求。
3、协调经济关系功能
是指信托业处理和协调交易主体间经济关系和为之提供信任与咨询事务的功能。
4、社会投资功能
是指信托业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功能。
5、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功能
是指信托业可以为欲捐款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的功能。
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分为融资业务(影子银行)和投资业务(PE和另类投资),融资业务是其主要利润来源。融资业务又分为通道业务和主动管理业务,通道业务通俗地说就是用银行的钱给银行的客户融资,信托公司不承担风险,利润率很低,目前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都在做,信托没有任何优势,未来肯定趋于消亡。
而主动管理业务就是你所说的非标业务,其未来走向不是信托公司自己能把控的,要看监管层对所有非标业务的监管思路。目前整个非标市场异常混乱,导项目拿回扣造假屡见不鲜,未来肯定是要将其标准化;而且近年来变态式,风险也急剧增长。